商洛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补充规范商丹园区2011-10号宗地规划条件。经市自然资源局调查,认为商丹园区2011-10号国有建设用地原规划指标中的建筑高度、建筑密度和现行的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》建筑限高、建筑密度有冲突,根据2018年12月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》要求及2019年5月 市委办关于印发《商洛市开展脱离实际造景造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》的通知精神,依据《商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》,经专家组审查,局务会专题研究并报请市规委会审议通过,现将《商丹园区2011-10号宗地(商洛城投丹鹤绿洲)规划设计方案》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限为2020年
12 月
11 日至2020年
12 月
22 日,若对此公示有意见或建议,在公示期间内,利害关系人有权向市自然资源局陈述、申辩和申请听证。(联系电话:0914-2035880)
附:1.商丹园区2011-10号宗地规划条件统计表
2.原规划效果图
3.商丹园区2011-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充规范规划条件统计表
4.规范后效果图
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监制
商洛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
2020年12月10日